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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工作专班保质量、米油充足安心不急、复工复产驻企服务……浙江第十八场发布会带来这些消息

仙居发布 2022-05-28



  2月13日下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雪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李武杰、嘉兴市南湖区驻企服务员董李军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浙江在加强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关心关爱方面出台了哪些措施?

  2月11日,浙江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及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方面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保障:
  • 一是生活保障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发动志愿者或安排专门人员对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及其家属开展慰问。积极协调解决他们的需求和困难,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隔离场所,确保医务人员有充分的睡眠和饮食,并保证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基本生活用品的供给。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出差补助、误餐伙食补助等政策措施


  • 二是激励保障注重在一线发现、培养和使用表现优秀人员,对表现突出的在发展入党、晋升职称等方面给予优先。


  • 三是人文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和家属建立沟通联络渠道,让一线医务人员和家属互相支持鼓励,构筑战胜病毒的信心决心。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工作者同时到一线工作,尽可能使他们兼顾家庭。要主动开展谈心疏导,减少他们的心理焦虑,给予积极的精神关怀。


  • 四是安全保障做好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等系列防护用品的配给。对有交通困难的医护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必要帮助。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


  浙江要组建专人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统筹协调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及其家属的服务保障问题,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发掘和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力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及时性表彰,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增强社会正能量。




随着返工返岗返学“三返”高峰的来临,会不会出现米面油等供应紧张或者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

  全省粮食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并请转告家里“大妈”:超市有米,安心不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粮食和物资局坚持把粮食市场保供稳价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实抓好,确保全省粮食市场供应正常、价格总体平稳。目前,全省粮食可供包括口粮、饲料、工业用料在内的各类消费114天,食用油可供消费76天浙江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比较扎实,不会出现米面油供应紧张和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
  • 一是地方储备足额到位浙江储备粮规模居全国第二位,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可保障全省城乡居民约半年时间的口粮消费。这是粮食保供稳价的坚强后盾。


  • 二是社会库存正常适需截至昨日,社会粮食库存206万吨,成品粮27万吨,食用油20万吨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和相关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力克困难,外调粮源、内争产能,市场供应正常。这是粮食保供稳价的可靠前哨。


  • 三是省外粮源备用较足浙江在东北和有关周边省份等12个粮食主产区建立了442万亩粮源基地和61个粮食加工储存基地,随时可以向省内调运粮食。这是粮食保供稳价的有效渠道。


  • 四是粮食价格走势平稳从市场监测的数据来看,晚籼米、晚粳米、面粉等主要品种价格,疫情发生前后环比基本持平


  请全省人民放心,浙江粮油供应是完全有保障的,价格也是基本平稳的。同时也提醒大家按需理性购买,避免大米、面粉等存放时间较长导致发霉、变质等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目前口罩防护需求急剧上升,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质量帮扶上有哪些考虑?

  省委省政府对加快口罩生产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防疫需求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口罩工作专班,组织指挥协调全省口罩生产、流通工作。市场监管局作为成员单位,主要工作是发挥在口罩技术标准、质量管控、产品检验和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查处哄抬口罩价格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助力保供应、保质量、保价格。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口罩等防护产品违法案件812件,查扣假冒伪劣、过期等“问题口罩”464万余只。
  当前,全省口罩生产企业都在满负荷生产,但还存在缺口。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省口罩工作专班确定了一批有条件、有意愿从事口罩生产的纺织服装类企业转产生产口罩这部分企业非常需要得到口罩生产的技术标准、质量管控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和帮助。为此,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了强有力的“三定两免、靠前服务”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是定点、定人、定责,专门组建转产口罩企业服务工作组,下设技术攻关、检验服务、入企指导等5个小组,分成4个片区,为企业提供技术工艺指导,做到企业有所需、就有所应,全力为转产企业做好保障服务。
  企业可以通过“浙里检”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直接将送检的样品寄递到省市场监管局下属的省轻工质检院,不需要专门送样品上门,一次不跑,检测的报告就可以到家。同时,对企业转产后的产品全部提供免费的检测服务,组织力量加班加点,急事急办,来样当场检测、当日就提供检测结果。近3天的统计,已经减免了100多万元检测费,提供技术标准的咨询200多次,已经检测企业送来的口罩173批次。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老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下一步浙江将采取哪些举措?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粮食物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要求,粮食保供稳价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下一步,重点做好六方面的工作:
  • 一是加快省外粮源采购。充分利用省粮食调入运费补贴等政策杠杆,鼓励支持省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粮油批发市场到东北、江苏、安徽等粮食主产区,加快采购调粮进度。

  • 二是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将会同省经信厅下发第二批省粮食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名单,与“三服务”相结合,扎实推进粮油企业分批次有序“受控复工”,尽快恢复浙江粮油的加工能力。

  • 三是加大粮食调运协调。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公安和产区粮食物资部门沟通协调,合力帮助粮食经营主体解决省内、省际间的运输问题。

  • 四是合理轮出储备粮源。安排各地结合实际,合理轮出一定的储备粮进行应急加工,实施定点定向加工投放。

  • 五是加强市场监测监管。进一步加大预警监测力度和频率,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应、库存和价格动态变化等情况,准确测算粮源可供天数,做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粮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哄抢、掺杂使假、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粮油市场流通和供应秩序稳定。

  • 六是建立省内帮扶机制。建立相邻地区粮食互济互帮的协同保障机制,支持帮助温州、台州等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做好粮食供应稳价工作。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扶持企业恢复生产的30条意见,其中有7条是涉及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的。为了确保这些优惠政策落地,浙江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方面会有哪些措施?

  从目前情况来看,涉企违规收费的行为仍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存在,阻碍了降本减负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下一步,浙江将按照2月10号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30条意见当中,涉及企业的收费优惠政策,强化监督检查。具体在这四个方面强化:

  • 一是强化执法检查。聚焦降低融资担保费、用足用好降费措施、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降低交通运输费和企业房屋租金等,开展涉企收费和价格专项检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治理,对一切不按规定执行涉企收费和价格优惠政策、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惩处,决不姑息。

  • 二是强化执法威慑。对违规收费行为集中的重点领域开展“回头看”,坚决曝光一批屡查屡犯、查而不改、乱收费矛盾突出的部门和行为。

  • 三是强化定点监测。进一步扩大企业缴费负担监测定点覆盖范围,去年是500家,今年再增加500家,共计1000家作为企业缴费的负担监测点,及时发现违规收费线索,严查严打,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 四是强化行政问责。建立涉企违规收费行政问责制度,对政策界限明晰仍顶风违规的案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敏实集团嘉兴公司已经复工复产了,针对公司在疫情防控方面的一些情况,驻企服务员有没感受可以分享一下?

  嘉兴市南湖区委区政府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推出了驻企服务员制度,将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下沉到企业第一线,指导、督促企业按照防疫防控办法落实防控措施和人员管控。同时,结合“三服务”工作,为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提供主动服务。
  敏实集团复工的全过程概括来说就是“一套机制、二个承诺、三个环节、四个到位”。这套方法在敏实集团获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在南湖区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
  • 一套机制。成立由区域总经理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两个方案。

  • 两个承诺。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政府承诺、上岗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以企业为单位加强风险管理。

  • 三个环节。员工是企业复工的关键,围绕员工返岗前、返岗中、返岗后做好三个环节的全程管理。返岗前,建立员工“一人一档”制度,查询核实员工近期的旅居史、流行病学史、密切接触情况,优先安排本地员工和近期未外出过的外地员工返岗。返岗中,对来自非重点疫区的员工按要求分批次返回,以点对点的形式自驾、拼车、包车返回,途中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返岗后,企业每日密切监测员工健康状况,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确保上班全体员工身体健康。

  • 四个到位。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管理。一是物资保障到位。制定与员工人数匹配的口罩、消毒水、测温仪等防疫物资采购清单,根据员工返岗进度和库存情况进行统筹分配和及时补货;二是日常管理到位。确定门禁、车间、餐厅、宿舍等重点部位,因地制宜采取管理措施。如,敏实集团员工较多,餐厅实行分时制,一人一桌,统一朝向就座。对日常消毒、口罩佩戴、进出人员管控进行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三是宣传教育到位。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广播等方式在厂区里强力营造防疫氛围。提醒企业要注意特种设备的安全、危险化工品的安全和消防安全。四是安全生产到位。注意危化品和消防安全。

  目前,驻企人员已帮助企业解决了开复工、物流运输、一次性餐盒需求、红外体温监测仪配备等配套服务事项,支持保障企业有序、有力、有效复工。



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企业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支持企业发展,浙江又出新政策↓↓

日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



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


  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中可用于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等其他费用由总额的20% 提高至30%。2020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顺延3个月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


  争取物业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政府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建筑业企业


  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


  减轻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对在疫情严重地区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


  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用情势变更,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中“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人工、材料价格的采集、测算、调整频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支持市政公用企业


  争取市政公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对保障城市运行的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市政公用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的,予以合理顺延。对连续开展环卫作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补贴和奖励。


  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生产运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主动协调发改、经信、公安交管、卫健等部门,积极保障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在保证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公共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功能性和安全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养护绩效评价标准,鼓励养护单位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巡查。鼓励各地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纳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范围,给予资金补助。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


  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开(复)工,优先供应材料物资,优先调配人员力量。对其他类项目,帮助企业创造条件有序开(复)工。开(复)工申请材料可通过智慧工地系统网上申报、在线服务。安全记录良好且具备复工条件的可采用承诺制方式复工。


  激励棚改项目开(复)工。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各地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要对及时开(复)工棚改项目予以倾斜。


  引导企业开展销售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按规定复工后,其销售机构和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可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鼓励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



降成本、降租金、降缴存比例


  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各地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落实好“工业用水用气价格下调10%、期限为3个月”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由企业用户补缴各项费用,免除违约金。针对国家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医院等免于征收超计划(定额)水费,并按公用福利用户气价收费,期限为6个月,自2020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按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发放1至3个月租赁补贴,或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疫情严重地区可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或补贴发放时间。各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做好符合减、补条件人员的汇总、审核,并做好租金减免、补贴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


  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因疫情防控延误住房保障的家庭,应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补贴。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政策由地方制定。


  降低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待经营正常后恢复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加大“三服务”力度


  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顺延。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


  信用激励疫情防控贡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可在2020年底前申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有关企业资质时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深化“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指导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法律、金融、保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发展。




仙居县全媒体新闻中心

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尹畅

签发:郑燕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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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最新疫情︱截至2月13日24时,累计确诊144例,无新增确诊病例第24号通告 |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仙居出台十二项36条落实举措!激励关爱一线人员监督有力度,督促有温度!仙居纪检监察干部在防疫一线扛起“硬核”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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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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